蓝鲸教育1月12日讯,日前,因未如实披露关联公司煜光照明大额信托资金去向情况等,勤上股份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勤上股份对关联方的信息披露不准确。原勤上股份全资子公司煜光照明出表之后,勤上股份仍对煜光照明的经营、财务等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应认定煜光照明为其关联方。但勤上股份自2019年12月起未将煜光照明认定为关联方,相关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披露的关联方信息不准确、不完整。
监管函指出,勤上股份未如实披露煜光照明大额信托资金去向情况。2021年4月30日,勤上股份曾披露煜光照明于2019年12月向国民信托购买4亿元信托产品,投资范围为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但经查,煜光照明签署的相关信托合同明确约定国民信托按照委托人煜光照明的意愿向东莞市4家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煜光照明自愿承担由此导致的风险和损失。上述信托贷款中的3亿元最终用于对煜光照明的增资。勤上股份对有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监管函还显示,勤上股份对部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煜光照明2018年11月16日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作协议,约定煜光照明将5000万元存于厦门国际银行,并委托其向勤上股份发放委托贷款,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勤上股份未在2019年、2020年年报中披露该委托贷款协议,也未在2020年6月30日公告的《上市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披露2019年末对煜光照明的其他应付款4576.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