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市中大部分股民都是亏钱的,但是很多人依旧是乐此不疲地参与其中,总觉得自己能够在股市中赚到钱,不愿意离开股市。今天,我们来分析下佛山某高速路口一年罚款3700万电子眼乱象谁来监管?。
佛山市高速岔口出现“天量”罚单,此事引发舆论持续关注。
近日,有车主集中反映,位于佛山市的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路段由于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大量车主在此压线违章,并被电子摄像头抓拍。视频显示,该路段通往主干道的车道缺乏过渡标示而散出多条车道,且地面标示不清晰,造成驾驶人员无法预判而导致违章。通过视频计算,3分钟内共出现27人违章。
而更有车主在网上缴纳违章罚款时,发现在该路口违章的车辆多达62万次,以每次违章罚款200元计,该路段违章罚款达1.2亿。
有车主注意到,随着该事件引发舆论关注,此前的违章车辆数信息已无法查看。
据新华社4月12日报道,针对佛山高速路出现“天量”罚单一事,广东省相关部门已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当日晚间,佛山交警官方发布通报称,上述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截至2021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约18.44万宗,而非此前网上流传的62万余宗。通报称,将对该路段连夜进行整改,清晰指引车辆行驶。
按照佛山交警通报计算,该路段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相关的罚款达将近3700万元,远超2018年被曝光的“最牛违章摄像头”,这处位于广东茂名的摄像头因一年罚款超2500万元,而遭受车主质疑。
类似的事件重现,电子摄像头们怎么了?
无处不在的“电子眼”
道路电子摄像头利用科技手段,实时拍摄道路交通出现的违法违章行为,其拍摄记录将被作为罚款依据。由于替代了部分传统交警的道路违章检查工作,电子摄像头被称为“电子警察”。“电子警察”作为一种非现场执法方式,一方面弥补了警力不足,另一方面,对于警力难以覆盖的路段和超速驾驶等情况,也加大了违章查处力度。
如今,“电子警察”几乎无处不在。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便指出“电子警察”安装过密、设置不合理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的一份建议显示,据统计,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截至2020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约2.81亿辆,也就是说,平均每辆车罚款逾千元。
韩德云认为,如此规模的交通罚款或和“电子警察”不规范设置和使用有关,部分地区在道路交通状况本身不够合理的情况下,滥设“电子警察”。
“目前,只要财力允许,‘电子警察’便可以多设,导致‘电子警察’安装和设置存在随意性。”陕西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治安教研室主任李祖华对《财经》记者表示。
而“电子警察”的随意设置,带来的是“以罚代管”的问题。“过于依赖‘电子眼’进行管理,容易造成‘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也容易引发被处罚人和公众对‘电子眼’监管目的的质疑。应当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和引导,以管理促进提升安全意识。”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宏云对《财经》记者表示。
密集的“电子警察”背后,关联的是巨额的罚款。在佛山高速出现“天量”罚单的事件中,为人关注的还有两个点:一是“电子警察”抓拍的不透明,二是每年如此高的罚款,谁来监督?如何使用?
应完善道路交通信息公开制度
佛山市该路段标线设计显然不合理。
陈宏云向《财经》记者表示,交通标识主要会考虑道路的技术等级、设计速度、道路线形、车流量、事故情况等,颜色、性质、尺寸等均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此外,在公路宽度或行车道数量发生变化的路段应设置过渡标线,作为引导、诱导设施的标线,要保持顺畅、连续,尽量避免出现突变,有重要情况的,应进行充分的提醒和提示。
然而,类似广台高速的情况并不少见。2018年媒体就曾报道过,茂名交警部门在沈海高速茂名往广州方向的电白服务区入口,设置了1.5公里长的实线,初衷是防止车辆临时变道,由于标线不合理,2017年电白服务区的摄像头拍到约12.5万起违章,违章原因基本都是因为压实线。
而随着佛山“天量”罚单话题的发酵,不少网友更是拍照指出自己所经过路段标示的不合理,包括某路段“拐弯未提前提示,结果因下坡加速被抓拍”等。
“标示布局要适应道路交通状况,不断调整。比如,有的道路已经加宽,通行状况改变,但是,以前设置的速度没有作出相应的调整;又比如,由于道路长期施工,原来的道路被占用,驾驶人员可能进入原来设置的禁止驶入道路等。”李祖华对《财经》记者表示。
此外,设施标志要配套。李祖华补充道,比如,正常行驶路段要减速,要接照规定,设置提前提醒的醒目标志;又如十字路口禁左或者禁右,要提前设置醒目的提醒标志;禁止鸣喇叭区域,要在本区域反复设置醒目的提醒标志等。另外,提醒标志标线要及时维护更新。
而违章和罚款信息的不透明亦使民众对“电子警察”充满疑问。在标线明显不合理的路段安置摄像头,是否有创收之嫌?
李祖华对《财经》记者说道:“现在各地对设置地点都能通过一定的途径公布,但是公布的持续性及普及性,还做得不到位,提前提醒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交通违法抓拍提醒除限速做得比较到位,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只能由驾驶员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自行判断。而‘电子警察’罚款是财政罚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这部分收入的监管,相关监管部门有严格的监管措施。这部分收入是否应该向社会公布,是财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值得重视的问题。”
4月3日,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已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陈宏云建议,关于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应作为修法的一条重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