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市中大部分股民都是亏钱的,但是很多人依旧是乐此不疲地参与其中,总觉得自己能够在股市中赚到钱,不愿意离开股市。今天,我们来分析下G7协议将终结“避税天堂”?全球最低企业税离推行还有多远?。
在遥远的加勒比海地区,有这样几个全球知名跨国企业趋之若鹜的群岛。它们不用交税,没有外汇管制,注册资本不限,保密性极强,岛上一栋不起眼的5层楼建筑里,就藏着近两万家公司。
“这里拥有的不是世界最大的办公楼,而是最大的逃税大本营。”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发出过这样的指责。
随着互联网和全球化的发展,联合国数据显示,跨国公司转移利润避税导致各国政府每年损失的税收高达5000亿美元至6000亿美元。
近日,G7财长会议就全球最低企业税达成协议,同意对跨国公司征收至少15%的税,利润率超过10%的跨国公司必须在其经营地纳税。
设置最低企业税就是为了防止大型跨国企业通过将大部分利润登记在低税收辖区来逃避纳税,同时也避免“避税天堂”利用低税率吸引商业活动或利润。
若上述协议真的立法,传统“避税天堂”以及低税率国家将迎来不小的打击。
“天下苦互联网公司久矣”
“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下滑,大规模财政刺激政策让各国政府缺钱,穷则生变,这是为什么G7要谈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的一个大背景。”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过去世界各国税制在制定的时候是基于货物贸易的实体经济,在一个地方注册公司,经营、管理、收税是一体化的,无论是政府监管还是收税都是基于实体,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协定也是避免双重征税。但是近20年来,互联网发展出越来越多新业态和商业模式,这带来了一个巨大问题。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再完全依赖注册在某地的实体,经济利益产生地与注册地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薄弱,这导致了国与国之间征税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大型跨国公司的数字化服务与实体商品联系并不紧密,更多的是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技术或广告服务等非实物资产销售,他们在全球范围内将技术诀窍、专利权、品牌、版权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通过关联交易把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国家,从而实现避税。”
“本来通常在实体经济下不会构成国与国之间的税率竞争,现在却因互联网和全球化导致利润产生地可以在全球进行人为的安排和转移,这就导致了国与国之间税率竞争关系加剧,所谓‘天下苦互联网公司久矣’。”汪蔚青说。
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预计,跨国企业通过在各国间转移收入来降低税负,使全球各国政府每年损失高达2400亿美元。公平税收基金会(Fair Tax Foundation)的一份报告显示,美国六大科技公司亚马逊、脸书、谷歌、奈飞、苹果和微软在过去十年中逃避的全球税收总计达到1000亿美元。
自2013年以来,在经合组织的支持下,全球137个国家一直在努力解决如何在全球化的数字经济中对企业征税的问题。
今年4月初,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在20国集团(G20)财长会议上,建议将全球最低企业税统一为21%。此次G7财长会,又主动将这一数字下调为15%,以降低方案通过的难度。
根据目前的声明,在各国就最低税率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如果企业在某个国家支付的税率低于最低税率,其母国政府可以将其增加到商定的最低税率水平。以爱尔兰为例,如果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按照目前爱尔兰12.5%的企业税率,一家总部在美国的公司即便在爱尔兰报告收入,也仍需要向美国政府缴纳剩余2.5%的税。
“避税天堂”优势减弱
全球最低企业税的设定会让税率较高的国家明显受益,而对于那些以低税率吸引跨国企业投资的“避税天堂”来说,将受到较大影响。
“从OECD到世界各国大致达成了一个默契,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低于12.5%,会被认为是避税地,全世界各国的政府可能都会对他们做反避税调查。”汪蔚青说。
2021年3月9日,英国调研机构“税收正义联盟”(Tax Justice Network)公布了最新的全球“避税天堂”排名。
名单显示,英国下属的三个海外领土,即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开曼群岛(the Cayman Islands)、百慕大群岛(Bermuda)占据了这份榜单的前三名,荷兰紧随其后为第四,瑞士第五。
这个榜单的排名是通过“公司避税天堂指数”(The corporate tax haven index)来排序的,该指数反映了国家或地区可以让企业合理避税的力度,以及利用减税、漏洞、保密和其他机制吸引跨国商业活动的强度。
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在“公司避税天堂指数”上都拿到了满分100分,并列世界第一。
一位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国际税务专业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传统意义上的“避税天堂”就是英国下属的三个海外领土,而像爱尔兰等企业税较低的国家属于有优惠的税收政策,跨国企业就会去钻漏洞。
与全球其他地区对公司的注册要求相比,“避税天堂”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且费用低,无需缴付任何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资本转移税、继承税、遗产税或财产税等。与此同时,三大传统“避税天堂”的服务侧重各有不同。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英属维尔京群岛(又称“维京群岛”)是国际著名的避税中心,根据该岛的法律,所有在该岛注册登记设立的公司,除了法定每年计缴的登记费用外,所有业务收入和盈余均免征各项税款。
在全世界所有能自由进行公司注册的“避税天堂”中,BVI的注册要求最低,监管力度最小,隐秘性最高。设立注册资本在5万美元以下的公司,最低注册费仅为300美元,加上牌照费、手续费,当地政府总共收取980美元,此后每年缴600美元的营业执照续费即可。
目前,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高达70多万家,其财政收入的50%直接来自离岸公司的牌照费用等。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在1978年获得了一个英国皇家法令,该法令规定永远豁免开曼群岛的缴税义务,所以开曼群岛对个人、公司以及信托行业都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动产税、遗产税等直接税。岛内只有进口税、印花税、工商登记几个简单的税种。
开曼对于注册公司的业务高度保密。股东的身份、董事花名册、股权的占有比例、企业的收益情况,这些资料均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公众不能查阅,信托公司也不能随意泄露。
国内互联网巨头包括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360、新浪等都先后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公司;国外巨头苹果、谷歌、因特尔、甲骨文等公司也将公司注册地放在开曼群岛。
不过与美国公司为了方便避税不同,国内企业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是母公司,他们希望通过协议控制国内实体公司,搭建一个绕开监管的VIE架构,去海外上市。
百慕大群岛
百慕大群岛也是英国的海外领地,在其注册的公司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甚至连个人所得税都不需要缴纳。
百慕大群岛被视为处理保险及再保险业务的最佳地区之一。世界排名前35位的保险公司中,有16家安置在此。该岛也被认为是家族企业的最佳管理地点之一。
尽管这些“避税天堂”没有从公司税中获得任何收入,但避税天堂政府通常会对所有新成立的企业实体(如公司和合伙企业)收取注册费。此外,公司还需要每年支付续订费,才能继续被确认为运营公司。
根据公司从事的业务活动的类型,“避税天堂”还会向公司收取额外费用。例如,金融服务业务中的银行、共同基金和其他公司通常需要支付年度许可证才能继续经营该行业,所有这些各种费用加起来为“避税天堂”政府创造了强大的经常性收入来源。
上述国际税务专业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跨国企业一般通过转移定价的安排把利润藏匿在低税率、不征税以及信息披露要求低的国家,或者利用像爱尔兰等非传统的避税港优惠政策的漏洞进行避税。
举个例子,对于一些欧洲的跨国企业来说,通常会将总部设在爱尔兰、荷兰等拥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然后将其在其他欧洲国家的获利转移到总公司。这样,各子公司之间可以就专利、品牌和其他商品达成内部转让价格来进行支付,然后在税率低的地区设置高价格,在税率高的地区设置低价格,以达到税收最小化的目的。
“此外,还存在一些混合错配的方式,即利用债权、股权定性差异达到双重不纳税目的。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15项行动计划落地后,跨国企业可以选择的避税方式越来越少。”上述国际税务专业人士说。
BEPS行动计划是由20国集团(G20)领导人背书并委托OECD推进的国际税改项目。OECD于2015年10月5日发布BEPS行动计划的最终报告,其中包括15项行动计划报告和一份解释性声明。BEPS的每一项行动计划都是针对现行规则或法规中的薄弱环节,就国际规则和各国国内立法的调整提出建议,以便各国协调一致地全面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
如今G20/OECD包容性框架(Inclusive Framework)开始寻求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全球统一解决方案,即由两大支柱构成的BEPS 2.0倡议:一是对跨国企业全球剩余利润在各税收管辖区之间重新划分征税权(第一支柱);二是设定一个全球最低税标准,对达不到最低税标准的跨国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第二支柱)。
“税率已经变成国际间资本竞争中很重要的一个要素,像爱尔兰、BVI等税率低的国家和地区都很小,他们通过低税率作为竞争优势,招商引资。若今后全球最低企业税达成,可能‘避税天堂’的好日子要进入倒计时了,毕竟G7这几个国家实力雄厚,如果他们齐心协力想要达成目标,小国家竞争优势将不再明显。他们将不再被称为‘避税天堂’,只能被称为‘税收洼地’。但另一方面,BVI这些地区可能也会因为G7对他们施加压力,自己做一些税制方面的调整,毋庸置疑,他们一定会想出新办法来吸引跨国公司留下。他们还有‘避税天堂’的特性,毕竟美国以及其他国家企业所得税比15%高很多。另外,这些地方在信息安全方面做得更严格,信息保密程度较高。”汪蔚青表示。
上述国际税务专业人士也认为,在各国打击力度加大的背景下,科技巨头要实现大部分收入完全不缴税其实很难,但选择“避税天堂”是因为与其他地区相比,这些传统避税地有信息保密的优势。
尚有诸多问题待解
汪蔚青认为,G7不是立法机构,目前的声明没有法律效力,各国要以国内制定的税法来体现真正的立法过程,所以离真正执行还相当长一段路要走。
改革方案必须得到一些企业税率低于15%的国家的同意,目前最大的反对声来自爱尔兰。据爱尔兰美国商会的数据,爱尔兰以12.5%的企业税吸引了数百家美国企业,这些公司仅在爱尔兰就投资了4440亿美元。多年来,爱尔兰一直抵制欧盟将其税收规则统一。爱尔兰政府曾表示,希望继续保持这一税率,以抵消其因国家规模较小,导致寻求外国投资时的一些不利因素。
爱尔兰财政部长称,对美国的全球最低公司税计划持“重大保留”意见,该计划只有某些国家和某些规模的经济体才能受益,他认为爱尔兰将在未来很多年保持12.5%的公司税率。
此外,仍有一些重要的细节有待解决,比如,如何,以及向哪些跨国公司征税?是否应涵盖投资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些国家可能名义上实施15%的最低税率,但实际上却通过各类税收减免措施压低企业实际的纳税负担,这种情况如何处理?一些国家为特定企业活动制定较低的有效税率,例如为研发费用提供税收补贴等这些具体措施,届时最低税率协议又如何与上述措施进行协调?
路透社称,定于7月9日至10日在威尼斯举行的G20财长会议,将可以看出G7的这一协议能否得到发展中国家的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