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据裁判文书网公示,甘肃飞天文化传媒集团矩阵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阵广告公司)被判单位行贿罪。
据判决书披露,矩阵广告公司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移动)员工李某提议、由其哥哥与他人成立,目的是为承接甘肃移动的广告投放业务。
“另起炉灶”接项目
李某原任甘肃移动市场经营部副总经理,分管广告的投放等工作。2007年,李某与其哥哥、肖某妤商量成立公司,利用李某职务便利从甘肃移动承接业务,先后注册了包括矩阵广告公司在内的一系列公司,由肖某担任法定代表人。
这些公司成立后,多次从甘肃移动及下属地州分公司承接了广告宣传、印刷及促销品采购业务的短期业务。
据判决书披露,2011-2016年,李某利用担任甘肃移动市场经营部副总经理分管广告宣传业务的职务便利,向矩阵广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肖某妤提前透露该公司将在兰州主要路段投放户外大屏广告的消息。
肖某妤得知该消息后,随即安排单位工作人员取得兰州东方红广场体育馆等主要路段户外显示屏代理权。据此,矩阵广告公司顺利中标甘肃移动2012-2016年关于广告宣传项目户外广告发布业务,成为甘肃移动大屏业务唯一合作单位,并获得了广告费1093.76万元。
矩阵广告公司被判单位行贿罪
矩阵广告公司收到全部业务款后向李某及其关联人支付了不同数额的返款。
为了表示感谢并且能够继续承接甘肃移动的业务,肖某妤作为矩阵广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向李某承诺户外大屏业务款扣除成本后利润双方各一半。2012年至2017年间,肖某妤先后14次安排公司财务人员向李某交通银行账户及其母亲账户存现和转账共计人民币236.5万元。
据矩阵广告公司会计在判决书中的表述:“肖某妤让我们不要直接给李某或者她母亲转钱,中间用一个人的银行账户过渡一下,目的就是隐蔽,不想让人发现这笔钱从哪里来的。”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认为,甘肃飞天文化传媒集团矩阵广告公司(原甘肃矩阵广告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由其实际负责人肖某妤代表公司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均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单位行贿罪,并判决如下:
甘肃飞天文化传媒集团矩阵广告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肖某妤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时任中国移动甘肃有限公司市场运营部副总经理李某将另案处理。
(责任编辑:张胜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