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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八条楼市调控措施 违规者禁用网签系统三年

发布时间:2021-01-24 12:19:59 来源:金融界

中证网讯(记者黄灵灵)1月23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严格审查购房资格,违规将暂停使用网签系统三年等八条加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措施。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加强购房意向登记管理。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登录“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所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认购环节提供的书面材料一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冻结进入公证摇号控制范围购房人的认筹金,且认筹金必须冻结在购房人的本人账户内。未成功选房的,认筹金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冻。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会同有关商业银行对下列购房资格信息进行严格核查:购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购房人的社会保险或个税清单材料;购房人的收入证明、征信报告、购房款来源以及近一年及以上的银行流水单。对偿债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合理评估风险,采取劝退等方式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等违规行为的购房人,应当拒绝接受其购房申请,并及时报告辖区住房建设部门。

《通知》强调,购房人应当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及深圳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购房人不得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购商品住房。

违反规定的,住房建设部门依法采取以下措施:停止相关人员使用深圳市“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以及合同网签系统三年;停止相关人员在深圳市购买、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资格三年;已在公共住房轮候名单内的,取消其轮候资格;停止相关人员在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三年;将相关失信行为推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对于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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