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欢
1月22日晚间,兰州民百发布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告称,
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丽尚国潮”;证券代码“600738”不变。
2020年6月份,兰州民百原控股股东红楼集团与元明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红楼集团将所持20%股份以10亿元的对价转让给元明控股,并将所持9.9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元明控股行使;同时,红楼集团放弃剩余所持26.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交易完成后,元明控股成为兰州民百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元明控股背后的大股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为实际控制人。
兰州民百表示,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基于公司战略、业务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突出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扩大公司的规模效应,公司拟进行公司名称变更,同时对公司证券简称也进行相应的变更。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编辑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