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市中大部分股民都是亏钱的,但是很多人依旧是乐此不疲地参与其中,总觉得自己能够在股市中赚到钱,不愿意离开股市。今天,我们来分析下突发!监管出手腾讯被罚50万!国税总局回应严查郑爽!创业板4月大涨12%大妖股暴涨超400%!最惨暴跌70%。
今天4月的A股时间结束,大家都挣钱了吗?都准备出发五一旅游了吧。
30日的A股很热闹,下午开盘小幅跳水之后,不过问题不大,马上又V回来了。截至收盘,上证指数跌0.81%,深证成指跌0.18%,创业板指涨1.31%,创业板指本月大涨12%!
来看看今天盘面都有哪些事情发生。
创业板4月份大涨12%
医美概念掀涨停潮
4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大小指数分化严重,沪指跌0.81%,创业板指则涨逾1%,板块上,短线资金热点主要集中在医美、生物医药等方向,其中医美概念股掀起涨停潮,景峰医药、奥园美谷、华东医药等涨停;
印度单日新增确诊病例再创新高,A股医药板块再次领跑。
新能源板块也大涨。阳光电源大涨超9%,隆基股份大涨5%
军工板块继续走低
白酒板块中,千亿市值的古井贡酒跌停。但史上最贵ST股,ST舍得今日再度涨停报127.05元,为连续第三日涨停,创历史新高,市值427亿元;该股年内已累涨48.7%,为今年表现最佳白酒股。
st板块多只股票20cm直接跌停。
4月十大牛熊股
这个4月,涨幅最高的是热景生物,涨幅超400%,最惨的个股是康得新跟中潜股份,跌去了70%。
此前,热景生物因一季度业绩暴增1000倍以上,成为科创板近期第一妖股,也是科创板开市以来第一只连续5连板的股票。
康得新大家都知道了,退市了。
而中潜股份则是今年的最惨“绞肉机”,暴跌原因是与大股东被强平有关。4月21日晚间,中潜股份发布公告称,接到持有公司总股本9.41%的第三大股东刘勇通知,其名下的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在4月19日被安信证券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减持股数为68万股,占总股本0.34%。
余承东:华为手机无法发货!高端让给了苹果中低端让给了小米和Ov
据新浪科技报道,4月30日午间消息,华为消费者业务CEO余承东今日在朋友圈谈及了智能手机市场份额的变化。
余承东表示,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美国对华为进行了四轮制裁,一轮比一轮狠毒,把华为消费者业务逼到极端困难,无法发货。
他认为,华为手机和平板的国内高端市场主要让给了苹果,中档及低端让给了OPPO、vivo和小米;海外市场让给了苹果三星及国内同行。
Canalys报告显示,今年第一季度,vivo夺得国内市场桂冠,出货同比猛增79%,达到2160万台;OPPO以2060万台出货名列第二;华为下滑至第三,2021年第一季度出货1490万台(独立后的荣耀以近500万台位居第六);小米和苹果分列第四和第五位,分别出货1350万台和1200万台。
税务总局回应郑爽涉嫌偷逃税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上海市税务机关4月初依法受理了群众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其间已要求上海等相关税务机关对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涉嫌偷逃税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对恶意偷逃税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税法尊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切实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电影局:广大电影工作者要坚决抵制“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行为
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参演电视剧《倩女幽魂》涉嫌签订“阴阳合同”、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问题,国家电影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广大电影从业人员要以此为戒,继续深入贯彻《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切实落实有关严格片酬和合同管理、规范纳税方式和税收管理等要求,依法依规从事电影经营活动。发挥电影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等的作用,加强行业引导,强化行业自律。
广大电影工作者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追求德艺双馨,自尊自重、自珍自爱,自觉抵制“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用好的电影作品回报观众。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滴滴等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Bitauto Holdings Limited股权案、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案、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与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领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案、
嘉兴创业环球有限公司与丰田汽车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
嘉兴创业环球有限公司收购赢时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案、
滴滴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浪潮智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
苏宁润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易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案、
弘云久康数据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等九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
经查,上述九起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