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公告称,该市第二批集中供应的40宗地块出让公告时间延长至8月30日,挂牌起始时间调整为8月30日,挂牌截止时间调整为9月10日;而本次供应土地原定于8月30日开拍。
公告规定,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
同时,济南调整了出让住宅用地最高限价,且出让方式也有所变化。根据公告显示,出让方式由原定的“限地价,竞政府储备性公有房”调整为“限地价,抽签确定竞得人”,即根据住宅用地设定的最高限价,如竞买企业最终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则价高者得;如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买企业最终报价均达到最高限价,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此外,公告规定,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由自有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责任编辑:蒲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