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一则对新纪元期货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经查新纪元期货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3月21日,江苏证监局向新纪元期货出具了《关于对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要求其就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违规事项切实整改。因上述整改未能完成,江苏证监局于2021年1月15日向新纪元期货出具了《关于对新纪元期货采取暂停部分期货业务及停止批准新增业务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再次督促其就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违规事项切实整改。但截至2021年3月,新纪元期货仍未就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严重危及公司的稳健运营。
因此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新纪元期货采取如下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一)暂停经纪业务新开户;
(二)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
(三)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官网显示,新纪元期货成立于1995年,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期货公司之一。目前注册资本3.752亿元人民币,旗下拥有旗下拥有风险管理子公司1家、分公司4家、营业部8家。业务范围包括商品期货、期权、金融期货的交易、结算和交割业务;具备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责任编辑:陈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