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销售额4%计182.28亿元罚款。去年12月24日,针对市场举报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调查组执法人员进驻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整个过程平稳有序,当天现场调查全部结束。
阿里巴巴发布公告称,“今天,我们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今年2月2日晚间,阿里巴巴发布2021财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调整后净利润592.1亿元人民币(市场预期464.04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蚂蚁集团为阿里巴巴贡献了7.35亿美元(47.96亿元人民币)利润。2020年12月,阿里中国零售市场移动月活跃用户数达9.02亿;年度活跃消费者达7.79亿,单季净增2200万,创过去8个季度新高。
在随后的阿里巴巴的业绩会直播上,对阿里集团的反垄断调查等投资者关注问题,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勇表示,这是冷静反思和提升自己的重要机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阿里将进一步通过创新不断升级创造客户价值的能力。
2020年12月24日,阿里巴巴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垄断案件调查通知。张勇说,目前案件仍在调查过程中,阿里也在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成立了由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开展相关业务自查。“我们将继续和监管当局就合规要求进行积极合作与沟通。待调查完成后,我们将进一步向市场通报最新情况。”
张勇表示:“面对反垄断调查,我们的态度是坦诚面对,积极配合。”他说,作为连接着数亿消费者和数百万商家、承载着数万亿人民币年度交易规模的中国零售平台,阿里巴巴深刻理解平台重要的社会公共属性,将一如既往地努力,确保所做所为不仅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社会零售商业的数字化发展、产业的升级贡献力量,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选一”垄断!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在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对其他竞争性平台和平台内商家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对本案证据材料进行深入核查和大数据分析;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多次听取阿里巴巴集团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人民日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针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阿里巴巴集团垄断案有了处理结果,4月10日早间,人民日报发文称:此次处罚,是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具体举措,是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规范,并不意味着否定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的态度有所改变,而是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回顾整个案件,无论是违法行为的认定,还是罚款金额的确定,都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于法有据、于理应当。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为阻碍其他竞争性平台发展,维持、巩固自身市场地位,获取不当竞争优势,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限定商家只能与其进行交易,违反了《反垄断法》关于“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根据《反垄断法》,对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经营者,应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监管部门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对其处以2019年销售额4%的罚款,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是对平台内商家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切实保护,也是对平台经济发展秩序的有效规范。
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尤其离不开公平竞争的环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阻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没有公平竞争的良好生态,平台经济就会失去创新发展的强大活力。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近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也强调“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得到社会热烈反响和广泛支持。监管部门落实中央精神,一手完善规则,推动反垄断法加快修订,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一手严格规范执法,查处多起互联网领域垄断案件,产生了良好效果。
从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角度看,依法规范与支持发展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唯有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进行有效监管,才能以良法善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放眼全球范围内的平台经济发展,依法规范,不仅不会带来行业的凋零,反而会促进其更有活力更高质量发展。发达国家对苹果、亚马逊等平台经济巨头的反垄断监管,并没有让这些企业失去核心竞争力,反而促使其积极做强核心业务,实现长远健康发展。同时,反垄断监管也在一定程度上助力互联网新锐诞生和成长,并为整个行业带来强劲活力。加强反垄断执法,正是以法治手段规制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给众多小公司、小网站带来良性竞争、茁壮成长的机会,使整个行业能持续创新、活力常在。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规范,正是对平台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平台经济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朝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加速演进,有助于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也有利于提高国家治理的智能化、全域化、个性化、精细化水平。正是得益于主要为民营企业的一大批优秀平台企业共同努力,我国成为了公认的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较为领先的国家之一。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就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平台经济领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不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此次监管部门处罚阿里巴巴集团,对企业发展是一次规范扶正,对行业环境是一次清理净化,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一次有力维护。规范是为了更好发展,“扯袖子”也是一种爱护。相信随着治理体系的不断健全,平台经济必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
实现平台经济更加规范更有活力更高质量发展
去年12月24日,针对市场举报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调查组执法人员进驻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整个过程平稳有序,当天现场调查全部结束。
12月25日,新华视点发布消息显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人民日报评阿里巴巴被立案调查称:加强反垄断监管是为了更好发展。
人民日报刊文称,近年来,我国线上经济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线上经济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也呈现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关于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线上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风险和隐患。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明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得到社会热烈反响和广泛支持。可见,反垄断已成为关系全局的紧迫议题。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只有竞争环境公平,才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而垄断阻碍公平竞争、扭曲资源配置、损害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扼杀技术进步,是监管者一直高度警惕的发展和安全隐患。
该文称,自线上经济诞生以来,我国始终支持和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但鼓励与规范应当并重,线上经济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创新发展,如果超越法律法规限制,放任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终将使整个行业无法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此次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互联网企业展开立案调查,正是为了更好规范和发展线上经济,让互联网行业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前行。
放眼全球,反垄断是国际惯例,有利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维护消费者权益。面对互联网这个“超级平台”,世界各国和经济体反垄断执法机构均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态度和制约措施。加强反垄断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去年12月25日,人民日报再评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被调查:实现平台经济更加规范更有活力更高质量发展。该评论称,“平台经济的发展固然离不开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但绝不意味着平台企业可以走向垄断。垄断不是平台企业的基因和特权。”
“事实上,互联网行业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成为反垄断的法外之地。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经济的治理规则,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新课题。出于呵护新产业、新业态的考虑,我国对平台企业监管一直十分审慎。但互联网企业也需要遵规守法。”该评论称,“对于平台经济来说,加强反垄断监管,带来的绝不是行业的‘冬天’,恰恰是更好更健康发展的新起点。”
去年12月11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于近日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等14个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开展专项行动发布结果称:去年双11期间,浙江省以阿里巴巴平台为代表的网络平台交易额再创新高,达到近50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5%。而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的涉及“双11”的网购投诉举报量却比去年同期下降近30%,投诉举报件从去年的2.9万件下降到2万件。在交易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网购投诉举报量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显现了网络交易秩序规范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