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讯
创投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股价上涨近六成,高管却遭刑拘 金刚玻璃受损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发布时间:2021-04-03 12:20:07 来源:大众证券报

3月31日晚间,金刚玻璃(300093)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9日收到汕头市公安局送达的《拘留通知书》。董事庄毓新先生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刑事拘留,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此事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庄毓新被刑事拘留,金刚玻璃表示,目前公司共六名董事,经确认,除董事庄毓新先生外,其余董事处于正常履行职务状态。而记者注意到,在3月30日,公司董秘林臻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

2020年3月,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曾对金刚玻璃下发过监管函,其中涉及公司8位责任人,其中就包括庄毓新。

据上述监管函显示,因金刚玻璃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为由,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同时,公司董事庄毓新等相关责任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紧接着,2020年4月20日,金刚玻璃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2015年至2018年间,金刚玻璃累计虚增利润超过1.82亿元、虚增货币资金达7.76亿元,并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对此,证监会除责令金刚玻璃改正、给予警告外,同时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一同被处罚的还包括公司24名高管。其中,庄毓新为其他责任人之一,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公司时任董事长庄大建和财务总监林仰先分别被采取10年和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金刚玻璃的财务造假比例较高,对股民的权益损害较大,公司及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应当承担对股民投资损失全额赔付的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金刚玻璃股票,且于2019年1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此前,受股东占用资金等影响,金刚玻璃经营业绩连续几年呈亏损状态。公司2019年净利润亏损0.90亿元。近期,公司发布的2020年业绩预亏报告称,预计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923.55万元至1.21亿元。

然而,金刚玻璃的股价并没有受业绩低迷影响。自2021年2月份起,公司股价大幅上涨,从6.96元/股涨至目前13.18元/股附近,两个月内,股价累计涨幅高达59%。截至记者发稿时,公司股价报收13.21元/股,较前一日涨6.79%。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处罚之前,金刚玻璃2021年3月26日发布公告称,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程姝、赵晓东自2021年3月4日至3月25日增持金刚玻璃股份合计约为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6%;此次权益变动后,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除此之外,欧昊集团表示,除司法过户受让的10.72%股份外,有意向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拟增持股份不低于26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

对此,刘鹏律师认为,目前公司在新入驻的欧昊集团支持下,有很大可能走出低谷,这对参与诉讼索赔的投资者来说是利好消息。

记者 李彦

扫码报名索赔

热点推荐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