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什么信号?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改革重点也有涉及,代表委员这样说
“期待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政策尽快出台。”一家养老保险公司近日人士称。这代表了近期业界对于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关注。
进入两会时间,养老话题再度成为热点,来自保险业、基金业、学界的代表委员,不少人也在今年提出了相关建议。从这些建议中,或可以看到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方向。
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年“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的工作任务中提及,“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这较往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点,有明显不同。“养老保险”关乎民生,特别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的背景下,这一字眼近年持续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但“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作为一个内容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还是第一次。
据券商中国记者梳理,近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当年工作任务中提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各有不同,对比往年,可直观看出今年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的新变化。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提高中央调剂比例。全国近3亿人领取养老金,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配套改革。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养老第三支柱发展起步
所谓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借鉴国际市场相对普遍做法而来的一个概念,是养老金制度中的一个部分,代表个人出资储备的养老金。与此相对,第一支柱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近年来,发展养老第三支柱的呼声渐强,主要源自其紧迫性。
首先是养老金第一支柱有可持续性压力、第二支柱有局限性。例如,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43.080,0.00,0.00%)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今年就在建议中分析,我国养老保险三支柱发展不平衡:
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虽然覆盖人群广,但平均替代率不超过45%,仅能提供养老生活保障,未来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收支压力将更加凸显,国民养老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迟滞且空间有限,难以突破覆盖面小等困境;
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金虽尚处于发展初期、规模较小,但可自愿参与、由市场主体运营、账户资金归个人,具有激励性强、透明度高、灵活性好等优点,同时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受众大,具有快速增长的潜力。
其次,新兴业态的增加,使得更多人的养老不被第一、第二支柱覆盖,也对发展第三支柱提出需求。周燕芳分析,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未来将涌现更多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者,而第一支柱的替代率和第二支柱的覆盖范围均有限,第三支柱成为最优选择。
中国人保(6.140,0.00,0.00%)集团董事长罗熹在3月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相较一二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有显著特点:一是给高收入阶层个人养老提供一个渠道、一种方式;二是给新兴业态从业人员、多种方式从业人员提供一种商业养老保障;三是通过长期养老保障资金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此前,随着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的试点,养老第三支柱发展已经开始起步。但由于税收优惠力度小、试点地区小、操作繁琐等多种原因,保费规模仅3亿元,发展较慢。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教授建议,应大幅提升第三支柱的民众参与度和覆盖面,目标实现全人口10%以上的覆盖,弥补第二支柱在覆盖面上的不足。
探索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多位代表委员为发展第三支柱养老金建言,其中一个方向是,探索建立统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账户带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资金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投向“各美其美”的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实现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
周燕芳提出建议,对第三支柱下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投资管理机构发行的养老产品账户打通,进行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等的统一归集,并享有相对应的税延政策,激发居民个人积累养老金的动力并满足差异化的需求。
其还建议,应调动多种金融机构主体积极性,缓和金融机构“供给侧”的顾虑,丰富养老金融产品的选择,通过充分的、符合市场规律的竞争,释放商业渠道销售潜力,通过市场规模的扩容和充分的竞争,逐渐降低市场供给商业养老产品成本。
针对第三支柱的养老金融产品,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33.330,0.00,0.00%)集团董事长王滨建议,配套出台机制相容的监管规定、会计准则、业绩考核办法等,坚定长期化定位,统一标准,统一领取期限及条件,并在估值核算、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等方面给予鼓励性政策,强化养老金融产品的专属属性。
实现养老金在三支柱间流动转移
与此同时,代表委员们还建议,在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基础上,打通养老三支柱账户资金流动转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建议,强化三支柱间的衔接转换贯通。加快构建统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三支柱间共享信息,实现不同层次养老保险产品的便捷转换和退出,便于居民在长周期中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家庭结构、风险偏好等变化,统筹规划和动态安排。
“探索通过实名认证且唯一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实现资金在‘三支柱之间的转移接续,建立养老金账户‘一账通的衔接机制,可以提升养老保障制度整体的统一性和灵活性。”周燕芳表示。
如,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将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直接转移至第三支柱,实现市场化投资管理;允许离职人员将企业/职业年金归属个人的资金转移到第三支柱;对于所在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允许将企业年金中给予个人的税收政策转移叠加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提升参与率和三支柱养老金账户的灵活性。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总经理谢卫也在其《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作用、推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几点建议》中提到,建议统筹年金和第三支柱税收政策。美国等海外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统筹第二、第三支柱补充保险养老的发展,对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有着积极作用。“建议进一步推动年金和第三支柱在税收方面的统筹衔接,即将缴费税收优惠政策赋予到个人,允许个人灵活选择运用于年金计划或第三支柱,为第三支柱制度的良好开端和行稳致远奠定基础。”谢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