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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停车场拒收现金被通报,去年四季度多家知名企业受央行处罚

发布时间:2021-02-18 18:24:06 来源:蓝鲸财经

日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发布通报指出,2021年2月14日18时左右,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监测到一条关于贵州省贵阳市某停车场拒收现金的视频在抖音、网易视频、新浪微博等平台传播。

视频显示,在贵州省贵阳市中山东路某停车场,车主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遭到停车场值守人员拒绝。监测到该视频后,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成立调查组对该事件展开调查。

据调查了解,物业公司未有限制接受现金支付停车场停车费的规定,但由于对收费人员缺乏相关培训,造成个别收费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薄。 本次视频事件发生于2月14日凌晨2:30分,当事收费员由于瞌睡被吵醒,心生不快,借拒收现金发泄不满,与车主发生争执,被车主视频记录并发至网络。

了解上述情况后,调查组向该停车场负责人重申了人民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停车场加大对员工培训力度,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 停车场负责人表示会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杜绝拒收现金行为。 对于此次违法拒收现金事件,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将根据相关法规严格处理。

实际上,早在2018年,为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即发布过第10号公告,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2020年10月以来,人民银行加强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规范引导,并于2020年12月15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对2018年第10号公告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今年1月21日,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2020年10月以来,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以服务消费、畅通支付流通环境、保障民生为目标导向,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指引公告,加强规范引导,并深入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集中整治。

央行数据显示,2020年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6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

被处罚的16家单位主要为公园景区、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保险公司等。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纬路营业部、北京爱康国宾酒仙桥门诊部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天津杨柳青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大同市有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御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余杭超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杭州跨湖桥景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青田香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阳旭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优优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柞水终南山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银川顺泊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

央行还指出,上述被处罚单位或法律意识淡薄、或服务意识不强、或基于商业目的,张贴“拒收现金”标示牌,以“无接触”“上级要求”等为由,在有人值守且完全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下,拒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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