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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1.7亿工程款江苏一上市公司“怒告”东阿县住建局后者回应:已和解

发布时间:2022-03-13 12:11:23 来源:新浪

在股市中大部分股民都是亏钱的,但是很多人依旧是乐此不疲地参与其中,总觉得自己能够在股市中赚到钱,不愿意离开股市。今天,我们来分析下因1.7亿工程款江苏一上市公司“怒告”东阿县住建局后者回应:已和解。

8月4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花王股份”)公告称,公司就与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东阿县住建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于8月3日收到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根据公告,花王股份曾与东阿县住建局于2016 年6月签订关于东阿县建设路和子建路地下管廊、道路建设和车站路道路建设项目,该施工项目合同价款为1.37亿元。2019年10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同年12月,项目正式移交东阿县住建局使用。2020年5月,公司提交工程结算书等资料至审计单位,报审工程造价合计约为 1.76亿元。“截至公司起诉之日,东阿县住建局仅支付43万元。”

花王股份此次诉讼请求共有五条,除要求解除与东阿县住建局签订的《东阿县政府采购合同书》外,还要求东阿县住建局支付工程款、利息及损失共计约1.76亿元。

“具体纠纷细节我不清楚,但我们目前已与花王股份公司就工程款问题达成和解,后续也不会打官司了。”8月5日上午,东阿县住建局一位工作人告诉对时间财经。

对此,花王股份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士对时间财经表示,“关于我司与东阿县住建局的诉讼事宜,目前正在沟通处理当中。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关注公司官方公告。”

1.76亿工程款超去年净利

官网资料显示,花王股份是全国第二家、也是江苏省首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园林公司,而与东阿县住建局的建设项目,是花王股份2016年8月上市后中标的第一个重大工程项目。

花王股份曾在2017年1月发布签约公告表示,已与东阿县住建局签订《东阿县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内容显示,花王股份为东阿县建设路和子建路地下管廊、道路建设和车站路道路建设项目承包商,合同价款为1.37亿元,工期为270天。

彼时,双方约定花王股份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交竣工日期进行施工,若因花王股份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罚款 2000元,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1%。另据2020年8月4日花王股份诉讼公告显示,该项目于2019年10月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同年12月,项目正式移交东阿县住建局使用。

图源:花王股份公司公告

对于该项目,花王股份曾在公告中表示,“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 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增长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财报显示,2017年花王股份全年总营收同比增长102.94%至10.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为1.69亿元。不过,2017年,花王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为-6583.27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的工程采购款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2017年8月,花王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据彼时花王股份回函显示,公司应付票据2017年半年期末余额2656万元,同比增长165.6%,主要增加商业承兑汇票 1746 万元,原因系报告期内以票据形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增加所致。其中,就包括上述东阿县住建局工程项目的所涉供应商银行承兑汇票7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花王股份还曾在2017年年报中表示,“市政园林”板块的毛利率与 2016 年相比下降 9.62%,主要是 2017 年该大类项目中“东阿县建设路和子建路地下管廊、道路建设和车站路道路建设项目”毛利率较低的纯市政项目,该项目毛利率为 8.05%,从而拉低了本大类的整体毛利率。

2018年,花王股份在总营收上涨21.95%的情况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大幅下跌54.89%。2019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再下跌50.41%,至3780.91万元。这意味着,此次花王股份所诉求东阿县住建局1.76亿元工程款,已大幅超过该公司2019年全年归母扣非净利总额。

与此同时,花王股份上市以来股价也持续下跌。截至8月5日收盘,花王股份每股报价7.55元,较最高峰时的28.47元/股,已下跌近4倍。

涉多起诉讼

据第三方平台企查查显示,花王股份涉70余起诉讼纠纷,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占较大比重。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年7月1日一份文书显示,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集团”)因建设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就在日前再次与花王股份对簿公堂。

根据文书资料,太平洋集团认为,案涉双方约定的计价方式是据实结算,花王工程公司应当对已完工工程量予以证明,花王工程公司并未尽到最基本的证明责任。“花王工程公司因索要工程款无果而起诉郑州太平洋公司,从无效合同当中获得巨额利益,判决不当。”

对此,花王工程公司予以否定。在双方未提交新证据情况下,该案二审维持原判,即郑州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向原告花王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不过,法院驳回了花王工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另据2019年12月一份裁判文书显示,花王工程公司还因与海南旺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问题提起上诉。

花王股份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花王集团”)也因面临因司法纠纷导致股权被冻结的问题。2020年7月10日,花王股份公告表示,公司控股股东花王集团因债券债务纠纷,被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冻结持有的花王股份3500万股,占花王集团所持股份25.18%。目前,花王集团持有花王股份40.24%股份。

此外,花王集团持有花王股份的股份也大比例被质押。公告显示,截至7月23日,花王集团持有花王股份1.36股被全部质押。在今年4月已办理一次延期质押情况下,花王集团再次面临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923万股股份到期问题。据公告,经初步协商,花王集团后续拟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办理质押延期等方式处理上述股份质押事宜。

不过,就在花王股份公告诉讼前一周,花王股份进行了高层更迭。7月31日,花王股份公告,公司总经理顾菁辞职,一同辞职的还有非独立董事林晓珺、独立董事袁彬,接替总经理一职的为花王股份实控人肖国强之女肖姣君。资料显示,1991年出生的肖姣君,历任公司 CEO 助理、公司行政中心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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