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市中大部分股民都是亏钱的,但是很多人依旧是乐此不疲地参与其中,总觉得自己能够在股市中赚到钱,不愿意离开股市。今天,我们来分析下山东证监局培训辖区新增公司债券发行人。
在山东证监局指导下,山东上市公司协会10月27日举办辖区新增公司债券发行人监管第一课培训,对辖区新增公司债券发行人进行集体监管谈话,结合当前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和监管形势进行合规提醒,传递公司债券监管要求。辖区2020年新增公司债券发行人共45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据介绍,山东辖区公司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一方面,发行规模逐年增加,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为1023亿元、1233亿元、1588亿元,2020年1-9月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1806.6亿元;另一方面,债券品种日趋丰富,涵盖了绿色债、项目收益专项债、可续期债、可交换债、纾困债等品种,体现了发行人利用债券市场能力不断提升。总体而言,公司债券融资已成为辖区资本市场融资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山东辖区债券市场发展迅速,融资规模逐年增加,债券融资已经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在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分散金融体系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迅速发展的同时,问题风险也逐步显现。因受经济形势影响,加之经营不善、盲目扩张、违规担保等,辖区部分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也随之暴露。
本次培训,邀请了证监会债券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专家进行了授课。培训内容丰富务实、有针对性,主要围绕债券市场基本情况、公司债券融资的优势、证监会的监管政策要求、公司债券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公司债存续期信息披露机制与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对新增公司债券发行人提出了监管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二是要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规则学习,明晰法律底线,强化信息披露,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三是要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做到诚信守诺;四是要自觉接受监管,积极配合相关检查。
此外,本次培训将山东证监局编撰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应知应会法规汇编》作为会议材料发送给参会公司,一方面,方便新增公司债券发行人及时掌握相关基础法规和基本规则,另一方面,以汇编中的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让发行人真正理解法律后果背后的底线要求,莫触监管红线。
下一步,山东证监局将实现“新增公司债券发行人监管第一课培训”常态化,不断提高公司债券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督促公司债券发行人系好第一颗扣子,促进辖区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