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5日电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巡视员、干部培训中心原主任柳辉(副厅级)涉嫌贪污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柳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柳辉利用担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安排他人以虚列开支、截留收入的方式,骗取、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柳辉简历
柳辉,男,汉族,1954年11月生,山东招远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70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10月至1999年7月,先后在贵州省安顺162厂、贵州省油泵油嘴厂、贵阳市公安局、贵州省旅游物资公司、贵州省旅游服务总公司、贵州省发展旅游实业公司工作;
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贵州省计划委员会计划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2000年12月至2004年5月,任贵州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划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
2004年5月至2008年7月,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
2008年7月至2014年8月,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正处级),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
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
2014年12月,退休。(贵州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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