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全国医保部门分别追回医保基金115.6亿元、223.1亿元。
国务院日前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2月20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欺诈骗保问题持续高发频发,监管形势一直比较严峻。
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部门共检查了定点医药机构81.5万家,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追回、罚款等方式处理违法违规违约的医药机构26.4万家,占被检查机构的32%。当年追回医保基金115.6亿元。
2020年,卫生健康部门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检查了定点医药机构60余万家,连自查加检查,共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40余万家,也就是说,一半以上的定点医药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基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去年追回医保基金223.1亿元。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秦运彪出示的数据显示,近几年,医保诈骗呈高发多发态势,一些定点医药机构大肆骗保,一批不法分子倒卖药品骗保牟利。仅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就侦办此类案件139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82名,追缴医保基金4亿多元。
2020年3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制定完善医保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监管权限、程序和处罚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的配套办法。
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2021年1月15日签发《条例》。这个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五章50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服务。二是明确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规范基金的使用。三是健全监管体制,强化监管措施。四是细化法律责任,加大惩戒力度。
对于一些存在过度医疗、浪费医保基金的情况,施子海称,“这次对这类违规违法行为,《条例》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方面,加强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增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加大综合监管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把《条例》的要求落实到位。近期,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作出了一系列改革性的工作部署。”
(作者:卢杉 编辑:徐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