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呼吁多年的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终于落地。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出售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此前出于催收等问题的考虑,银行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是“禁区”。但近年来,随着零售银行业务的大发展,个人信用贷款规模快速增长,个人不良贷款规模的相应增长以及如何有效处置的问题随之而来。特别是在疫情冲击下,信用卡逾期、个人消费不良贷款激增,个人不良贷款处置成为银行面临的新课题。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有超2.8万亿元的不良贷款,业内普遍预期,不良贷款仍有望延续升势。规模庞大的存量和持续新增的不良贷款给银行带来极大的处置需求。此前,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渠道较为单一,特别是个人不良贷款,只能清收或核销,即便是试点已四年有余的个人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ABS),因规模较小也只是一种小众办法。批量转让试点无疑给银行处置个人不良贷款打开了新渠道,长远看有利于缓解银行的不良贷款风险压力,释放更多信贷投放空间,进一步提升银行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能力。
不过,万事开头难。试点实施初期,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的供需双方都需要不断摸索。一方面,由于目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等抵(质)押物清晰的个人贷款原则上暂不纳入对外批量转让范围,监管“松绑”的主要限于个人信用类不良贷款,这类贷款批量转让从尽调到定价都有较大难度;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等买方按要求需完善相关催收制度,禁止暴力催收,且不得再次对外转让。做惯了企业不良贷款单户规模动辄几百上千万的资产管理公司,面对基础资产小而分散的个人不良资产包,该如何下手自行处置,确实也是不小的难题。
试点初期只允许6家国有大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进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但实际上,相比于大中型银行所拥有的庞大且完善的资产处置团队,地方中小银行因人员、成本有限,对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的需求更大。试点的落地只是迈出多元化处置个人不良贷款的一小步,期待试点的顺利推进并早日实现扩容甚至是全面推广,惠及更多中小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