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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雷”康得新这家银行被处罚!暂停债务主承销业务6个月责令全面深入整改

发布时间:2022-04-19 08:11:05 来源:搜狐

在股市中大部分股民都是亏钱的,但是很多人依旧是乐此不疲地参与其中,总觉得自己能够在股市中赚到钱,不愿意离开股市。今天,我们来分析下“踩雷”康得新这家银行被处罚!暂停债务主承销业务6个月责令全面深入整改。

继广发证券后,又一家金融机构因为牵扯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被叫停相关业务。

7月17日,券商中国记者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处获悉,该协会发布了自律处分信息,指出北京银行作为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被协会进行警告以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

公开信息显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A类主承销商被暂停业务半年

处分信息显示,北京银行在康得新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的相关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

具体有:一是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二是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经过初审和两次复审,交易商协会决定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包括(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材料,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等,并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这次处罚下来,意味着由交易商协会管理以及审批的债券,包括短融、超短融以及中票之类的产品,北京银行在未来半年内不能做这类产品的承销业务了。”一位银行投行部人士告诉记者。据了解,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级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及资产支持票据等类型。

针对“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这一处罚,一位外资银行固收分析师认为,“北京银行一直都是交易商协会的主承销商,取消受理报送资料,应该是指未来6个月申报主承销商的会员资格不会被受理。”

根据交易商协会今年5月在官网公布的名单,全国主承销商有68家,主要为银行、券商和信托,其中A类主承销商共有43家,主要是国内大型银行和券商,北京银行位居其中。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规则,债券承销商被分为主承销商和承销商。2013年,交易商协会进一步对主承销商做分层管理,将主承销商阵营划为A类和B类。其中,A类主承销商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B类主承销商可在限定范围内开展主承销业务,并且在起步阶段需要与A类主承销商(且必须是银行)联合开展主承销业务一年。

梳理北京银行财报的数据显示,2019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631.29亿元,较上年增加了13.77%;同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41 亿元,较上年增长7.19%。

北京银行2019年共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73.86 亿元,其中承销及咨询业务收入为14.82亿元,而2018年该项业务的收入为16.47亿元。

4年造假过百亿,康得新被暂停上市

7月7日晚间,深交所公告,由于康得新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7月10日起暂停上市。

早在2019年8月6日,交易商协会已发布对康得新的自律处分,给予康得新公开谴责处分,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交易商协会当时指出,2014年以来,康得新及部分子公司先后加入康得集团组建的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相关账户资金被实时归集至康得集团账户,但其未对资金归集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披露的2015-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

康得新财务造假案事发已超过一年半时间,北京银行尚未完全解脱出来。

2019年7月5日,证监会认定康得新于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4年时间康得新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9.21亿元。这也意味着,康得新成为了A股的造假大户;同年7月8日,康得新股票停牌。

今年6月5日,康得新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与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合同纠纷一案,已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回溯过往,2019年1月,康得新15亿元债券违约,然而其财报却显示账上趴着150亿元现金,其中有122亿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回应称,“该账户余额为0元”,康得新因此起诉北京银行;7月,北京银行公告澄清称,北京银行依法开展业务,将积极应诉、维护合法权益。

今年初,北京银保监局曾表态,北京银行存在现金管理业务未区别对待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业务办理中未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出进一步审查要求,审慎性不足;对账单及网银页面未对业务规则进行标识或提示,没有全面反映账户实际余额为零的情况;向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户询证函回函未反映账户实际余额为零的问题。

今年5月,北京银保监局对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审慎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已敦促该行改进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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