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市中大部分股民都是亏钱的,但是很多人依旧是乐此不疲地参与其中,总觉得自己能够在股市中赚到钱,不愿意离开股市。今天,我们来分析下券商承销收入翻倍40家公司仍未开张。
今年以来,受益于新股发行常态化以及科创板业务贡献,券商IPO承销业务收获亮眼成绩单。8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数据统计,今年前7月券商IPO承销合计收入114.17亿元,同比增幅翻倍,但与此同时,行业业绩分化明显,有40家券商今年该业务颗粒无收。伴随着注册制的实施,中介机构责任加大,对其风险质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券商也将目光投向内部组织架构改革,以更好应对新形势下的机遇和挑战。
科创板贡献主要增量
今年以来,券商投行业务斩获颇丰,其中IPO承销业务表现尤为抢眼。8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据数据统计,2020年1-7月IPO承销共计为53家券商贡献收入114.17亿元,这一收入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00.4%。
从募集资金情况来看,今年前7月券商IPO承销募集金额高达2396.35亿元,相比去年同期1050.14亿元,同比增长128.19%。
“承销收入上涨主要原因是承销金额上涨,而承销金额上涨与企业发行家数较去年同期增长有关。”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如是说。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以来,新股保持常态化发行,且监管审核节奏有所加快。数据显示,前7月证监会发审委共审核IPO项目270家次,过会率为94.44%,对比去年同期情况,发审委审核首发项目仅115家次,通过率为85.22%。更多的过会企业,意味着会给券商带来更多的承销保荐收入。
梳理今年上市项目情况可以发现,今年前7月,共有201家企业成功上市,对比来看,去年同期有103家企业上市,这其中增量主要来自于科创板项目持续扩容的贡献,今年前7月有73个科创板项目成功上市。
“受益于科创板注册制的稳步推进,券商IPO承销收入较去年同期显著增加。去年上半年科创板尚未推出,而至今科创板已运行一年有余,是券商承销业务收入在今年实现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如是说。
40家承销收入“挂零”
在券商IPO承销业务大幅增长的同时,分化趋势也越发明显。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93家拥有承销保荐资格的券商中,有40家券商IPO承销收入“挂零”,包括红塔证券、首创证券、英大证券等至今“未开张”。
而头部券商在IPO承揽与发行方面,正不断体现出整体服务优势。从赚钱能力来看,“三中一华”地位不可撼动,年内收获盆满钵满。中信建投、中金公司今年前7月IPO承销收入均超10亿元,分别收入14.34亿元、10.54亿元。中信证券紧随其后,以8.37亿元的IPO承销收入排名第三,华泰联合证券以7亿元收入列于第四位。“三中一华”分食了32.25%的市场份额,此外,排名前十的券商IPO承销收入合计占券商该项业务整体收入超过六成。
在科创板业务方面,项目向大券商集中趋势也愈发明显。数据显示,目前有7家券商服务科创板项目在20个以上,中信证券服务家数最多,为55家,中金公司服务37家,中信建投、华泰联合、国泰君安服务家数分别为34家、32家、31家。
对此,王骥跃表示,排名前十的券商已经占据半数以上市场份额,而排名靠后的券商,市场知名度较低,难以获得业务机会。从机制、人才、市场方面而言,中小券商相对落后,综合竞争力较头部券商而言也不足,在市场竞争中陷入劣势。
“大投行”时代竞速
“大投行”时代各券商竞速,也对其合规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商报记者也注意到,就在券商总体承销收入大幅上涨的同时,部分保荐机构的问题也暴露出来。
7月3日,证监会官网集中公示了14张投行罚单,科创板业务成为违规“重灾区”,监管点名的券商投行包括海通证券、德邦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招商证券、光大证券等。此外,受累康美药业300亿元财务造假案,广东证监局7月22日公示了对于作为“看门人”的广发证券开出的15张罚单,该公司保荐机构资格被暂停半年。广发证券方面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公司将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并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伴随着注册制的实施,中介机构的责任加大,部分券商也将目光投向内部组织架构改革,以更好应对新形势下的机遇和挑战。例如,近日,华安证券投行部进行了包括将“投行综合管理(质控)部更名为质量控制部,专职于投行业务质量控制工作”等三项组织架构调整。此前,今年4月国泰君安也进行了组织架构调整,其中包括设立投行事业部,下设投资银行部、债务融资部、资本市场部、投行质控部4个部门。原质量控制组更名为投行质控部,调整为一级部门。
对此,何南野指出,投行的质控部,主要在投行内部把控好项目的风险,属于第一道防线,也是较为重要的防线。在当前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项目风险也在不断放大,这使得项目团队与投行质控部、公司风险管理部需配合更加紧密,合作信息充分分享,利益更加一致,共同把控好项目风险。“整体来看,投行业务架构的调整,核心是服务于业务发展,目的是为了理顺权责利之间的关系,改革之后的投行架构,灵活性更强,更有利于当前注册制改革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