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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课后服务可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2-02-18 18:19:43 来源:蓝鲸财经

蓝鲸教育2月18日讯,日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下称“《指南》”),明确学校可引入的资源包括经遴选符合相应要求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指南》提到,校外资源来源广泛,包括教育系统内部资源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系统外资源如社区、企事业单位。此外,还包括经遴选符合相应要求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其中规定,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在确保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基础上从优从严。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合同),明确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事项。对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师生满意度低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与人员,应建立有序退出机制。

根据《指南》,学校引入的资源分为内容类和条件资源类。内容类资源包括各种兴趣、社团、实践体验等涵盖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活动。条件资源类包括各种校外活动场所空间和社会场馆等。

此外,《指南》对课后服务提出了基本要求,课后服务对象覆盖放学后自愿留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做到学生愿留尽留全覆盖。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防止学校以任何方式“劝退”。学校应实施课后服务弹性参与制度,定期征询家长需求,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做到随时“准入准出”,且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段讲授新课或组织大面积补课。

附:上海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本市各区、学校在落实课后服务工作中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为进一步提升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梳理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指南,供各区和学校参照执行。

一、目标与原则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工作要求,坚持“愿留尽留”原则,为放学后自愿留校的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安排作业辅导、德育、阅读、科技、体育、艺术、劳动、安全实训等多种类型的素质教育活动,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丰富学生课外生活。

(二)基本原则

1.以校为本,多方参与。学校应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以本校教职工为主要力量开展课后服务。同时,充分挖掘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社区教育资源、社会公益力量等资源,建立健全校外力量引入和管理机制。

2.安全第一,教育为先。学校在组织、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应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课后服务纳入五育融合体系,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

3.规范管理,创新实施。学校应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同时,鼓励学校结合校本特色、校内外资源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总结、宣传和推广特色经验与做法。

二、需求征询

(一)基本要求

1.愿留尽留全覆盖

课后服务对象覆盖放学后自愿留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做到学生愿留尽留全覆盖。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防止学校以任何方式“劝退”。

2.多渠道排摸需求

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告知书、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学校开放日等渠道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全面排摸学生及家庭的实际需求。

3.定期征询家长需求

学校应完善需求征询流程,原则上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全面需求征询。鼓励学校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线上征询。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提高需求征询频次。

4.设置弹性预约机制

实施课后服务弹性参与制度,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做到随时“准入准出”,解决学生和家长因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申请的难题。对于学生和家长的弹性选择,学校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二)征询单设计与使用

1.征询单内容

征询单一般应包含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介绍、课后服务时间及主要内容安排、学生和家长意愿选择、学生和家长确认或签名、日期等内容。

2.填写与使用

学生与家长意愿选择建议采取“是/否”或“参加/不参加”的勾选方式。对于选择“不参加”的,可了解其不参加的原因或放学后的去向。征询形式不限,征询单可纸质或线上形式发放。

3.负面清单

征询单不得包含强制、禁止等影响学生和家长意愿选择的文字表述。在发放征询单时,学校及教师不得附加与“愿留尽留”“弹性预约”相悖的语言引导或暗示。

三、内容安排

(一)基于需求适当安排内容与形式

1.了解学生对课后服务内容的需求

每学期开学前调研学生在作业辅导和参与兴趣、社团活动等方面的需求,结合学校自身师资、场地设备条件和可利用的校外资源,安排适当的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季度或月为单位调整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合理安排资源。

2.建立课后服务排片表

建立包含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场地开放、形式安排、负责人员等五要素的课后服务“排片表”。由学校管理团队负责统筹安排各年级、各班级学生的课后服务内容、时间、指导教师、场地设施等。确需到校外活动场所的,应提前加强与校外活动场所的沟通协调,确保平稳、安全、有序。

3.妥善安排学生自主学习与活动

加强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意识与能力,可在“排片表”内留出部分时间、安排适宜的室内外及校外活动的空间,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与活动,如主题教育、社会实践、体育、艺术活动、游戏、合作探究、阅读、谈心交流等。鼓励学校平行开设作业答疑、兴趣和社团活动、自主学习与活动,供学生按需选择。

(二)开展作业辅导

1.对学科作业进行及时反馈、答疑

安排学科教师轮班为学生作业答疑解惑,加强对学科作业与练习的及时反馈、订正、面批等。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段特征,可安排没有书面作业的小学一、二年级和提前完成作业的其他年级学生开展户外活动及劳动、阅读、休闲等活动。鼓励学校按年级、学段提供多学科教师共同坐班的答疑教室,供学生主动提问、自主选择。

2.重视学有困难学生的辅导

对学科学习中遇到困难的学生进行个性化补差补缺,及时订正、面批,适当安排针对性帮扶。加强班主任、导师和学科任课教师等对个别学有困难学生学习习惯、学习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辅导。

3.探索实践性作业、跨学科作业指导

为培育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社会情感与合作能力等,可整合专业师资力量,开展学生实践性作业、跨学科作业指导。

(三)开展丰富多样的兴趣与社团活动

1.丰富活动内容

学校应利用校本特色项目、特色课程、“快乐30分”拓展活动等内容与形式,开展德育、科普、体育、科技、艺术、影视、卫生、急救、生命教育、劳动、安全实训等各类素质教育活动。学校应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尽可能安排学生多参与课后体育活动。鼓励学校用好区域校外教育资源(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等)和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源,不断丰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2.处理好课堂与课后的关系

课后服务内容不能替代课程计划中的课程,不得将课程计划内的课程转移到课后服务时段进行(课程计划中明确可安排在课后的社会考察、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体育活动等除外)。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段讲授新课或组织大面积补课。

3.鼓励教师与学生结伴成长

充分发挥各类教师的业余爱好、特长,设计各类创意活动,带领学生开展各种社会实践、体育游戏、劳动实践、安全实训、急救实操等“玩中学”“做中学”活动等。活动实施过程中,教师可以与学生共同探索、学习、比赛、游戏。积极争取校外活动场所指导教师、公安和消防专业人士、社区志愿者、校外辅导员等社会力量成为兴趣与社团的兼职指导教师,协同指导学生开展课后活动。

四、校内管理与保障

(一)人员管理

1.人员构成

课后服务人员一般以本校教师为主,教师力量不足时,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体育、艺术、科技等领域社会专业人员等参与。学校应完善服务人员管理制度与保障机制,同时做好校内、校外两类人员的管理和指导,充分激发和调动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人员安排

学校应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利用党(团)组织、工会等渠道,发挥普及宣传、组织发动、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尊重教职工参与的主动性,在参与时间、内容、方式等方面做好教职工参与意愿的征集工作。围绕安全管理、活动安排、运行保障等方面,精准测算校内课后服务的岗位需求,将合适的人员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

3.人员培训

建立健全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接受区、校两级培训的工作机制。各区应整合科研、教研、师训等专业力量,聚焦作业辅导和素质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分片区分专题开展教师培训。鼓励学区、集团统筹开展教师课后服务活动设计能力培训。学校应充分挖掘教职工的优势、兴趣和特长,为教职工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创设条件和平台,支持教师参加相关专业培训。

4.权益保障

平衡教师间工作量,健全负担管控机制。积极建立教职工弹性上下班、调休制度。建立课后服务经费补贴和荣誉评选相结合的教师激励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大在组织研修、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不同学科教师的校本研修等专业发展活动,同时可在晚餐等方面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便利。

5.评价考核

加强对教职工参与本校课后服务的考核评价,确保各类管理台账记录真实、完整。根据教职工课后服务考核情况,健全体现优绩优酬的奖励方案。每学期或每学年可开展一次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绩效评估,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6.校外人员管理

对进入校园从事课后服务的校外人员做好入校导引,加强与校外服务人员的双向沟通,帮助校外人员尽快熟悉学校及学生基本情况。有条件的学校可为校外专业人员配备本校助教,协助开展签到点名、秩序维持、安全规范、弹性离校等工作。

(二)组织与资源安排

1.服务组织

设置弹性离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学生实际,为方便学校安全管理,安排学生分批有序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离校时间,学生、家长需向学校提前报备,确保学生离校安全。

明确服务内容。根据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及服务定位,统筹安排作业答疑、补差补缺、兴趣和社团活动等不同服务内容。鼓励学校根据自身资源条件同时设置多种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优化组织形式。学校可根据学生参加数量、服务内容等情况,在保证服务质量和学生服务体验的前提下,综合采用行政班、年级内混班、全校混班等组织形式,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学生、教师走班等组织形式,提升课后服务组织与管理效率。

2.资源安排

加强资源有效整合。学校应充分挖掘校内外的红色教育、科技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等资源,形成可利用的教育资源清单,并纳入课后服务的资源安排序列。

完善校内空间安排。学校应综合利用各类教室、体育运动场馆、图书馆等教育教学空间资源,确保应开尽开、能开尽开。部分空间场地、教职工不足的学校,可探索周一至周五分年级、分时间、分区域开放。课后服务空间以教育教学场所和专用场地为主,保障每位学生都有适合的学习或活动空间,不宜把学生简单安排在食堂、门卫室等区域。

细化设施设备安排。学校应优化设施设备配置、使用、维护的全流程管理,确保各类课后服务空间设施设备可及可用。根据学生需求、办学条件和基础、服务内容与特色、天气等因素,适度调整、重组课后服务设施设备,提升设施设备的利用效率。

(三)安全保障

1.安全管理机制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学校应严格落实课后服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各项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健全“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学校党政管理职责、课后服务教师职责、学生课后服务细则等。

完善安全工作体系。学校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强化课后服务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巡查、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危险品及易造成伤害物品的规范管理。学校应完善校园安防设施设备配置。

健全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各区、学校应协同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形成学校规范化处置的标准流程和要求,探索建立统一的区域性第三方协调处置机制。充分利用好校方综合责任险,将发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事故纳入校方责任综合险保障范围,不断提升保障能力。

2.安全管理举措

加强安全教育与实训。依托班(团、队)会、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等载体,将课后服务安全纳入师生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范畴,提升师生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温馨的学习和活动氛围。

落实卫生保健人员配备。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课后服务期间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学校保障力量不足时可采用外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按需引入社区等其他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专业力量。

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学校可探索学生多种食物补充方式,可采取学生自带、学校自主供应、区域集中配送等不同形式,解决参加晚托学生的饮食需求。对于学生自带的食品,学校可探索集中保管、确保安全、有秩序取用等服务方式;对于学校或区域提供的食品,应形成相对统一的食品供给和安全管理规范,切实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

细化学生离校管理。根据学生选择的弹性离校时间,有序安排学生离校。同时充分考虑空间、天气等因素,加强校园内及校门口安保人员配备,组织教职工或志愿者配合护校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门口交通、治安秩序。加强校园出入口和校园通道的灯光、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和建设,确保完好有效,保障学生离校安全。

五、校外资源利用

(一)引入人员

1.人员类型

学校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参与课后服务。鼓励区域建立退休教师服务联盟等组织,形成退休教师数据库,为退休教师就近参与课后服务提供基础数据。学校可利用区域搭建的相关平台,聘请有意愿参与的退休教师就近入校参与服务。学校可视实际需求引入社区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公益力量。

2.资质要求

学校引入的社会专业人员(如教练员、艺术家、设计师、非遗传承人、科普工作者等)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证明,如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技能)证书、教育领域相关从业经验或其他相关证明。

3.服务内容

引入的校外人员根据学校要求,可开展兴趣和社团活动、体验活动、专题讲座等活动。

(二)丰富资源

1.资源类型

学校引入的资源可以分为内容类和条件资源类。内容类资源包括各种兴趣、社团、实践体验等涵盖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活动。条件资源类包括各种校外活动场所空间和社会场馆等。

2.资源来源

校外资源来源广泛,包括教育系统内部资源,如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等校外教育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鼓励学区、集团在课后服务中共享场地、师资、课程等资源。教育系统外资源包括社区、企事业单位、相关专业团体、社会场馆等。此外,还包括经遴选符合相应要求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创新方式

1.“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充分利用“科普进校园”“文化进校园”“非遗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项目,以及校外教育单位提供的“送教上门”服务项目,优化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同时,积极探索让学生“走出去”,就近在社区、社会场馆、实践基地等场所开展体验与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更加紧密。

2.线上与线下教育结合

在充分用好线下课后服务资源的同时,学校可灵活运用各级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丰富线上资源,如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上海市中小学“空中课堂”、上海市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活动平台、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网络平台等,拓展课后服务的在线教育内容。

(四)健全机制

1.建立健全资源和人员引入与退出机制

引入校外教育资源应符合政策要求,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在确保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基础上从优从严。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合同),明确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事项。对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师生满意度低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与人员,应建立有序退出机制。

2.建立校外人员的资格审查机制

学校应规范执行校外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包括个人名义和单位外派)入校查询制度,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和违法信息查询,并对其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对经过审核后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其所属事业单位对审核材料留档备案。

3.建立流程管理和质量评估机制

学校应完善引入校外资源的流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对校外资源实施的课后服务要加强巡视与督查,可通过随机抽查、阶段性考核、展示汇报等不同形式,加强对服务规范性、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过程监督。定期开展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应与校外资源的引入资格等挂钩。

4.完善家校社合力育人机制

探索建立家庭、学校、社会联合服务机制,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文化旅游、科技、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及社区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统筹协调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的资源供给,充分调动家庭和社会力量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协同育人的课后服务长效机制。

六、质量保障与监控

(一)区质量保障与监控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通过随机调查、网上问卷、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建立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制度,完善进入与退出机制。通过数据核查、飞行调研、责任督学日常督查等方式了解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及时对学校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与监控

学校应定期和不定期以问卷调查、座谈会、随机访谈等形式开展学生、家长满意度调查。对校内和校外人员实施的课后服务进行过程监控,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加强对课后服务质量的监督与保障,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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