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9日电 近日,一对“60后”夫妻因共同内幕交易“赤峰黄金”股票,不仅亏了5.6万,还被监管机构处以罚款30万。
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8日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4月16日,赤峰黄金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称公司拟实施发行股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事项,拟购买标的资产为控股股东赵某光等持有的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16日开市起停牌。2019年4月23日,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赤峰黄金2019年4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中的重大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的重大事件,系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
经查明,任义国与董辉系夫妻,夫妻关系稳定。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任义国与董辉有过密切通讯联系。“董辉”证券账户于2019年3月12日、14日分别买入“赤峰黄金”218000股、226400股,合计买入444400股,买入金额共计1997956元。截至2019年4月23日全部卖出,扣除交易税费,实际亏损56181.19元。
任义国、董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对此,任义国申辩称自己从未向董辉透露过赤峰黄金拟收购瀚丰矿业的消息,对董辉交易“赤峰黄金”一事并不知情,也无内幕交易“赤峰黄金”的动机,请求免于处罚。董辉申辩称从不过问任义国工作上的事,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赤峰黄金”是补仓操作,交易“赤峰黄金”是因为认为公司效益不错,任义国对其交易行为并不知情,请求免于处罚。
经复核,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对任义国、董辉关于本案交易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决定:对任义国、董辉处以30万元的罚款。(中新经纬APP)